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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7月1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鱼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9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鱼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鱼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完全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扩大会、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三个善于”要求,持续强化“三个管理”,切实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法律素能,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办案数据,对于超过2个月未能办结案件进行提醒,超过3个月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作出书面说明。加强案件出口关评查,重点案件、疑难案件作出决定前,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必要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定期随机抽取部分案件,整改以来开展自查、互查,承办人均及时整改。在全市202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中,我院无瑕疵案,同时评出优质案件2件,优秀法律文书2份。三是加强对侦查机关的沟通和监督。加强承办人对鉴定意见、案发现场等关键性证据的亲历性审查,对于有伤情鉴定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将相关病历资料附卷,主动开展技术性审查。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实地复查、复勘,并将复查、复勘情况记录入卷。
2.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控申接访流程。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台账登记程序,对2023年至2024年4月期间的接听来电情况进行全面整理,查缺补漏。整改以来,有效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准确记录来访人信息及问题诉求,做好后续进展答复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按照要求,院领导带头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及时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态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信访案件。三是强化案件分级风险评估预警。严格把控案件质量,做好信访风险隐患评估工作,做到早预防、早解决、早化解。四是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在办案过程中,利用公开听证、庭审观摩、不捕不诉案件逐案制作理由说明书等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整改以来公开听证28件次,庭审观摩3次。同时,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有针对性的缓解对抗情绪,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
3.关于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党支部会议,学习《党支部书记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清单》,开展交流研讨发言,听取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针对工作中发现和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配齐配强党务工作队伍。选派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党支部专职党务干部,指导离退休党员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抓好党员日常管理学习。三是开展好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党性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抓好党纪法规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廉洁自律底线。
4.关于落实最高检防治虚假诉讼“五号检察建议”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研讨。收集、整理有关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开展防范与制裁虚假诉讼专题培训会,提高对虚假诉讼的识别、判断、查处能力,提高办案质效。二是严格落实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学习业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强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召开打击和惩治虚假诉讼联席会,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遏制虚假诉讼的高发、频发态势。三是依法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推进巡察指出的虚假诉讼治理工作与最高检要求有差距问题有效解决。
5.关于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落实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要求,整改以来,开展检委会集中学习3次,认真学习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委会集体学习意见、检委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制度,提升检委会规范化程度;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有关检察业务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提升检委会委员的履职能力。二是严格议题的审核把关。在议题拟提交前,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分管副检察长严格把关,确保议题材料完整、规范后分送检委会委员。整改以来,召开检委会讨论案件、业务学习3次,对研究的事项,进行全面论证和充分沟通,委员按规定顺序逐一发表意见,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切实提升检委会规范化程度。
6.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案件线索移送效果。传达《监检衔接机制具体落实意见》,优化衔接方式,对办案中发现的属于县纪委、监委管辖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增强工作合力。同时,强化《意见》精神的学习,切实增强案件线索移送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安排员额检察官专人与监委审理室人员对接,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作用,通过阅卷、研究、讨论等形式提前介入案件,夯实证据基础,全面、客观、规范反馈提前介入意见,切实提高案件质效。三是严格审查依法起诉。对于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严格审查证据,存在分歧意见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研讨,并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备,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7.关于填报“三个规定”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中央政法委《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重大事项填报相关的解读工作,就重难点问题及填报要求开展解读工作,促进填报去虚向实。二是突出督导检查。每月对干警系统填报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全体人员按规定及时填报。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抓好抓实“三个规定”小专项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将干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检察人员,一旦发现严肃处理问责,目前暂未发现此类情况。
8.关于检察一体化思维树得不牢,存在线索应移未移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一体化办案理念。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一体履职线索,及时向其他部门或其他检察院移送,整改以来,各部门先后移送线索4条,成案率75%,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制度,对于拟不起诉案件,针对行刑衔接进行说明,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在审批过程中及时提醒,扎实推进综合履职。三是开展案件检查督导。每季度对不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等案件进行一次排查督导,通过2.0办案系统逐一调取相关数据,由分管领导或部门主任对相关案件专门督导,对符合条件未进行综合履职的,督促相关承办人尽快移送。同时,开展自评和互评方式监督,制作评查报告由评查人签名,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9.关于办案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建立部门检察官联席会、周例会学习制度,每周二集中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两名员额一组,通过相互审查和集体研讨方式对改变定性、撤回等案件逐一分析研究,提升业务素能。二是提高证据分析能力。每周二研讨复杂疑难案件,着重发现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和疑点,增强无罪风险点的排查和思考意识,并对改变定性、量刑和退回案件逐一分析研究,查找不足,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办案质效。三是完善繁简分流模式。组建速裁办案组,每周末认真梳理手中案件,根据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要求办理案件,确保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认罪认罚的案件及时办结,不断提高审结率。四是充分发挥侦协办作用。每周值班员额检察官对重大、疑难复杂及未受理案件提前介入审查工作、引导侦查,降低退查和延长期限比率,切实降低办案时长。
10.关于现代化监督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1个,今年以来精准发现法律监督线索32条,办理案件32件,推进解决法院终结本次执行不规范、民间借贷计算分段利息不正确以及校园周边安全等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治理。其中,运用自主构建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不当监督模型,获评全省数字检察典型案例、业务竞赛一等奖。二是开展交流学习。组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到泰安新泰、菏泽单县等先进基层院交流研讨,学习先进院的理念、做法,有针对性提升现代化监督理念。三是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制度。每周二、四上午派员值班,提前介入审查移送案件,相关情况记录后反馈公安机关,并报送案管部门备份,切实把牢案件入口关。
11.关于检察建议缺乏监督刚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把关。从事实表述是否清楚、引用法条是否准确、释法说理是否透彻、建议措施是否可行等方面,对检察建议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凑数、无针对性建议,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强化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学习,集中采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指引》,发放至每个办案团队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加强案发原因分析。整改以来,对未成人犯罪、刑事犯罪等进行调查研究,对背后暴露出的社会管理漏洞和深层次问题分析,形成针对性强的检察建议2条。《2024年鱼台县刑事犯罪态势分析报告》获县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强化跟踪监督。规范送达方式,及时跟踪监督,截至目前制发检察建议1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办结情况第一时间上传至2.0办案系统,切实提升检察建议监督效果。四是规范送达方式。综合考量社会效果,多采取宣告送达方式,灵活采用其他方式送达,提升检察建议监督效果。2025年以来,刑事检察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当面送达。
12.关于深化“全流程”监督不到位,缺乏及时跟进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及时跟踪案件办理情况,主动对接法院审管办,对于需要列席的审委会,做到“应列尽列”,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加强对刑事审判、侦查活动监督。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审查,通过“纠正违法通知书”和“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的形式,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13.关于网络阵地建设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完善《鱼台县人民检察院官方政务微信、微博、头条号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内容“三审三校”机制和“先审后发”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内容关和文字关,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二是优化公众号模块设置。将“检务公开”“便民服务”调整为“走进鱼检”“服务平台”导航服务,让官方微信具备鱼台检察工作简介、律师阅卷预约等便民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信息获取通道。三是强化栏目管理。依据不同栏目职能,明确专人管理,动态更新栏目内容;同时,利用官方政务“两微一头条”平台,及时发布鱼台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相关法规,全方位展示鱼台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公信力。
14.关于党组全面担负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党内法规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及时学习上级廉政建设文件精神、正反面典型案事例,以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节日廉政谈话,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15.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活动,对干警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绝不姑息。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制定《上班纪律考勤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三是严格落实事前事后报备制度。传达学习纪委《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规范报告程序,有效堵塞监督漏洞。
16.关于争先树优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各部门参与或主动开展公文写作、信息宣传、案卡填录、业务数据质量等培训活动,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提升特色工作打造、经验做法总结的主动性,营造争先树优良好氛围。二是加强重点攻坚。成立分管领导统筹管理、青年干警重点攻关的专业化团队,组织参与品牌建设、理论调研、信息宣传等工作。同时,强化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研究室、办公室分别从政策把握、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升报送材料的质量。整改以来,多个案例获评省、市典型案例。三是加强对上沟通联系。围绕上级关注事项,积极与上级院各条线、县委等沟通联络,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四是优化奖惩机制。结合上级工作安排,重点围绕业务部门案件高质效办理、信息宣传、奖励表彰等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上级院“三个管理”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突出实绩,修订完善了《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
17.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工会财务会计规范管理》等相关法规,按照县工会要求,分类设置工会相关账目,已按要求设立工会账簿。二是抓好建章立制。修订《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监督方式,确保制度内容合法合规、科学合理。三是明确工作责任。确定工会会计由院会计兼任,合理安排经费支出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8.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要求,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充实《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对外捐赠、援助等大额资金数额为1万元,同时举一反三,及时填补漏洞。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确保会议规范高效。三是规范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提前确定会议议题及对策建议方案,提交党组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2025年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次,切实提升决策水平。
19.关于“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带动作用不强,个别班子成员缺乏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突出院党组带头学习。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收集汇总近期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视察、指示等材料,上传至内网《队伍建设》栏目,供全院干警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围绕服务大局、法治政府建设、“三个善于”等内容开展学习,提升班子成员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责任担当,通过示范带头带动干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完善党组会会前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会前准备工作,议题承办部门提前报请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其他党组成员提前了解议题背景材料,围绕服务大局、主责主业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准备发言意见。
20.关于推动高水平检察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出庭公诉能力。以“千庭观摩”、“百庭评议”为抓手,制定2025年度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方案,重点围绕不认罪认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普通犯罪、重大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未成年犯罪各类型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法务工作者参与庭审观摩,整改以来,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2次,着力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培训练兵。组织业务培训和网络学习9次38人次,依托市院“济思广益”大讲堂组织各条线部门参加培训54期,参与市院条线业务竞赛8次,3名同志获省院以上表彰,10人获市院以上表彰,6名干警获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能手称号,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称号,切实提升综合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内部交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青年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加强40岁以下青年干警的培育,青年干警列席党组会和检委会8次,4名新录用公务员结对跟班学习,3名干警轮岗交流,2名干警纳入省院“青蓝计划”。
21.关于破解人才留不住、引不来现状的举措偏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招录职位和报考条件;主动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沟通,提前了解生源基础,畅通报考渠道;借助“青鸟计划”,利用本院官方政务“两微一头条”网络平台和济宁检察宣传矩阵,扩大宣传面,鼓励引导积极报考。二是关心关爱一线干警,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思想状况调研分析等方式,及时了解干警的心理动态和面临的困惑;通过升级改造七楼党员教育活动基地,持续优化干警工作、生活环境,提升检察工作尊荣感、获得感,帮助干警健康成长、快乐工作。
22.关于党组织人员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支部建设。调整党支部班子,选举7名工作能力强、精力充沛、熟悉党建工作的党员担任支部委员,明确1名工作态度端正、业务素质高的干警担任专职党务干部,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合理划分党小组。按照部门设置情况,划分4个党小组,同时,完善党小组工作规则,明确“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双重负责制,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3.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目的、范围、方式、内容及要求,全面抓实思想教育工作。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程序。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落实会前谈心谈话环节,确保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同志之间、班子成员与党支部党员之间“四必谈”落实到位。
24.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修订完善年度讲党课计划,有针对性的设置党课内容。二是丰富党课形式。在重大节日、重大会议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上级推送的“微党课”等形式,年初邀请专家来院讲授特色党课,有效提升党课效果。三是强化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党支部建设排查活动,针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四)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方面问题
2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出现“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围绕反馈“反弹回潮”问题,班子成员进行专项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整改出现反弹反复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加强业务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各办案组员额检察官承担司法规范化主体责任,对案卡填录事项应填尽填;充分利用案管监督职能和数检通功能,第一时间整改和检查案卡填录情况;建立数据质量核查问题台账,及时督促案件承办人整改,防止查而不改。整改以来,案卡填录不规范情况逐步下降,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三是强化业绩考评。组织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对通报问题核查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的,按照上级规定严肃问责。在考核办法中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对工作造成不利后果与奖励性考核奖金挂钩,对于案卡填录等办案工作出现问题,受到市级以上检察院通报的,考核定较低档次。
26.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围绕反馈问题未整改问题,班子成员进行对照检查,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意见。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建立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对本院所有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梳理,核查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明确一名专职资产管理员和各部门兼职管理员,对全院固定资产建档设卡,定期更新完善。三是及时整改巡察指出问题。将未入账固定资产的支出补记记账凭证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类似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检察院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精神为指导,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一)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准确把握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基本属性,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切实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妥善处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敏感案件,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二)在队伍管理上再加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强化廉政制度建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三)在长效机制上再完善。对于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回潮、重复发生。对于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真抓实干促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不断推动鱼台县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3012435;电子邮箱jcy3012417@163.com。
中共鱼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