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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6-23 19:41 信息来源: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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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7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济宁中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巡察整改要求。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院党组专题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巡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各部门、各党支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引导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牢牢扛稳巡察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构建党组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整改办统筹督导、责任部门落实见效、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为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坚持靶向发力,压实压紧工作责任链条。研究制定《中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等内容。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整体合力。实行“每周一碰头、两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报”工作机制,推动整改不断深入。

(四)强化督导问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推进问题分类整治,建立“台账式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推进落实,长期整改的认真研究提出办法,健全完善制度,锲而不舍推动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全程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督导调度协调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逐一考核验收、对账销号。

(五)抓好成果运用,促进法院工作提质增效。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密切贯通,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机融合,与省法院“三强三优”专项活动和市委“一个万亿、五个倍增”“十个新突破”中心工作有效衔接,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大提升、大发展。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司法实践不够有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一体推进“三不腐”认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1)扛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至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中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商会议,听取党组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管理。(2)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全方位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商会议,召开2025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化贯通协同,完善监督机制,凝聚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监督合力。(3)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基础性工程,将党规党纪等纳入机关党支部每月理论学习计划,常态化学习党纪法规,重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增强接受党内监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4)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以“守纪律 讲规矩 敢担当 有作为”为主题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活动共覆盖中院机关干警155人,以案为鉴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纪律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2.关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破解难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1)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制定《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院庭长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2)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修订完善全市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实施细则》,确定合议庭评议案件顺序、内容。持续推动合议庭制度实质化运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审判质量。

3.关于学习教育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1)深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整改以来,按照《中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等主题,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达到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的目的。(2)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署名文章,增强“第一议题”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3)突出党支部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第一议题”,制定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清单,院机关党委下发《“政治生日”怎么过》,指引党支部为支部党员过政治生日,共同重温入党誓词,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院机关党支部共开展活动43次。(4)加强对党支部指导督导。抓好理论学习指引,下发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研讨计划和重点工作提示单,传达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工作和组织生活会作用,抓好党支部党建问题整改。

4.关于服务意识不到位群众不满意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制定《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院庭长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压实法官办案责任和合议庭职责,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发挥优秀文书、庭审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召开全市法院“三项精品”研讨会,组织全市法院2024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努力提升全市法院干警司法能力,提高审判质量。(2)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持续规范诉讼程序。建立服务热线工单台账,强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管理,安排专人接听电话,提供来电查询、法律咨询、联系法官等服务。坐席员记录来电人留言,在12368工单平台记录后提交至法官名下,法官及时办理回复,形成闭环。(3)完善管理制度。制定过付款认领工作流程,加强案款系统虚拟账号的使用。设置执行案款监督专员。实时监控“一案一账号”的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制度落实情况,向被执行人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文书中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并指导高新区法院细化相关工作流程。

5.关于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规范司法建议。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工作《管理办法》,针对物业管理服务、金融风险防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发出司法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制发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开展专题培训辅导,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司法建议工作会议暨司法建议专题培训,增强干警运用司法建议的能力。强化沟通跟进落实,发出司法建议前,有关领导带头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与被建议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加强沟通协调,发出后加大跟踪问效,提高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回函率。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司法建议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基层法院和中院部门法官干部执行力和工作实绩档案。将司法建议制发情况计入法官年度考核。(2)贯彻省级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精神。召开济宁市市级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一次会议,认真贯彻省级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精神,审议通过《济宁市市级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安排部署全市府院联动工作,专题研究多元解纷工作。规范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济宁市府院联动专项工作座谈会,一体推动多方面的府院联动机制建设。(3)加强调解队伍培育。与市人社局联合举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暨监察裁审联合培训班,组织两级法院特邀调解员参加全国调解员在线直播培训,提升调解员专业能力。(4)深化诉调对接。调研一站式矛调中心运行管理现状,了解多元解纷工作现状,加大与住建、人社等部门的联动,助力一站式矛调中心实质化运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质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多元解纷案例库的精神,积极挖掘报送多元解纷案例,加大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我市工作案例入库。

6.关于存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1)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在支部学习活动中,通过党纪学习教育、一月一主题纪法教育学习及党课学习活动,增强党员纪律观念,强化纪律自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切实筑牢审判廉政风险防控意识。(2)组织开展政策学习。制定《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规划,组织干警开展专题学习,全面提升审判人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

7.关于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求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提升立案质效。在全市法院诉服大厅公开立案值班表、投诉监督电话及“立案诉服八不准”等,保障线下立案顺畅。建立不立案投诉台账,督促基层法院及时立案,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

8.关于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1)提升办案能力。组织业务庭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业务交流培训,提升法官业务能力。(2)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办案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推动合议庭制度实质化运行,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3)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案件预警、调度工作。

9.关于执行工作质效不优问题的整改情况:(1)擦亮“济时执行”品牌。全市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为民办实事、为企优服务,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涉金融集中执行行动,坚决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2)提升规范执行水平。多次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视频调度会,严格规范财产查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财产类型进行查封保全。(3)加强对下业务指导。每月印发《执行指挥中心通报》,推动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主要质效指标实现全省领先。组成督导小组赴各基层法院进行执行工作专项督导及业务指导。

10.关于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1)调整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组(法律适用研究小组)成员。召开审委会全体会议,对原有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组(法律适用研究小组)进行优化调整,制定《关于调整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组(法律适用研究小组)的通知》。(2)持续深化法答网和案例库应用,加强上下级业务指导交流。截至目前,法答网提问量和答疑量居全省前列,9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3)持续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组织中院业务庭到基层法院进行业务交流座谈,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组织执行局分6个组对全市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专项督导,督促指导各地法院攻坚克难、提升执法办案质效。(4)深入推进“一网一库”应用。在全省法院“三强三优” 专线活动暨“一网一库”建设工作推进会上,济宁中院以《聚智引领 赋能审判 着力构建司法调研大格局》为题作经验交流发言。

11.关于意识形态领导机构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院机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优化调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及成员。(2)及时调整人员及分工。对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重新梳理,明确领导分工。

12.关于网络阵地建设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1)优化政务网站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优化整合政务外网各板块,及时发布信息动态。(2)指导派出法院完成政务网站的单位简介、工作动态等界面更新。定期组织干警对内外网、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梳理,及时更新法院工作动态,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3.关于保密工作存在风险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1)构建保密工作责任体系。制定保密工作制度文件,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载体的管理,规范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提高保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严格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把保密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机要保密和网络安全工作的发展规划、警示案例通报,专题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3)强化保密检查自查。顺利完成全省法院网络安全与保密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全院2024年度网络安全与保密自查自评工作。(4)做实常态化保密管理。根据人员调整,动态更新涉密人员统计情况汇总表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台账。组织退休人员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做好提醒谈话记录。强化因私出国(境)事由审查,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因私出国(境)台账和涉密人员相关材料。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司法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方面问题

14.关于落实规定动作有漏项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规定动作。每季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管理,切实扛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注重抓早抓小,咬耳扯袖。通过个别访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广泛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守纪律 讲规矩 敢担当 有作为”谈心谈话活动。(3)制定责任清单。修订完善《中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逐项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要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4)完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试行)》,深化扛牢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下发《关于报送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台账的通知》,中院机关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前期风险点排查情况,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管理,推动廉政责任压实和关口前移,并结合社会发展、职能变化以及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新要求、新期待以及前期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动态管理廉政风险点台账。

15.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1)持续深化线索办理。通过接待来访、举报电话、收转举报信函等方式,拓宽案源渠道,对有效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2)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全市法院填报“三个规定”情况月通报制度,对全市法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内容质量进行分析。

16.关于廉政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1)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坚持“一月一主题、一月一警示”纪法教育学习,每月列入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等进行部署开展,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围绕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安排,开展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观看现场庭审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2)坚持长效固本,完善司法廉政教育机制。将持续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廉政风险分析会,定期通报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干警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17.关于对关键少数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关键少数责任落实管控。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各基层法院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切实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管理。(2)开展谈心谈话。用好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管,在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及时掌握了解思想动态,筑牢思想防线。(3)聚焦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2025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写工作。

18.关于对司法权力重点岗位环节监督制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提升监督能力。举办全市法院监督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第一监督检查室同志作专题辅导,全市两级法院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督察室、机关纪委分管院领导、工作人员等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能力。(2)设置廉政督察员。制定《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在各部门设置廉政督察员,进一步强化法院系统内部廉政监督。(3)强化宣传排查。坚持“三个规定”宣传,常态化使用“三个规定”彩铃,坚持在立案信访窗口设置宣传展板,提高公众、律师等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下发《关于统计干警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通知》,对全市法院干警家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相关违规问题。

19.关于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管理办法。制定《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录用、管理使用、考核奖惩等,推动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职业化,实现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双提升。(2)加强廉政教育。召开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警示教育会,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以案为鉴警示教育、集体廉政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增强聘用制人员组织观念,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司法作风,切实提升全院队伍建设水平。

20.关于不担当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1)激励干警敢做善为。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填补容错纠错、诬告查处、澄清正名工作制度空白,制定落实《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警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2)强化智能审务督察。深化督察工作平台运用,通过智能审务督察系统对庭审活动以及窗口服务不间断轮巡检查的方式让智能系统全时覆盖。(3)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通报全市法院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开展司法巡查。聚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权力运行、审判监督管理、司法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成立司法巡查组,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

2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占比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中院机关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工作方案,为开展学习研讨及一体推进学查改奠定扎实基础。(2)指导派出法院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及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的管理,做好公车使用的审批和登记。(3)指导派出法院全面实行公车定点加油及维修,对于出现特殊情况、因公确需在外地维修车辆或加油的,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并递交情况说明。

22.关于财务支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销支付,做到无预算不支出。(2)加强预算管理,及时组织采购、验收、结算等相关工作,避免年底集中,确保均衡支出。(3)落实公务卡和现金管理制度,提高干警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的重视程度,加强财务管理,严禁使用现金结算。

23.关于固定资产核销、入账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和物资保障,梳理和调整固定资产系统,及时办理资产变更、入账手续。(2)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系统,按照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对新增资产登记入账,及时准确向财政部门报送资产月报。

24.关于对派出法院招投标及资金支付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对派出法院的监管力度,规范采购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对派出法院进行督导检查,对财务资金管理和招投标管理进行专项业务指导。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机关党建较为薄弱方面问题

25.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结合党组议事工作的整体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切实推进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确保大额资金支出、重要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3)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表态制度。在《中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中增加“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的规定。在召开党组会议时,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当场明确表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汇总意见,并将讨论过程充分体现在会议记录中。

26.关于班子分工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重新调整班子分工,确保各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均有党组成员分管,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

27.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关于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院党组召开2024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四个带头”和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自我检查、党性分析。(2)严格规范会议流程。会前,周密制定会议方案,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党组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梳理检视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会中,党组书记代表中院党组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党组成员逐一发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根据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党组和党组成员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并对复杂问题进行分解,确保各项问题都能得到切实解决。(3)认真撰写会议材料。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准备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各自发言提纲。

28.关于对派出法院工作指导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1)指导派出法院党组提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能力。相关派出法院召开党组会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班子成员带头对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从严治党交流研讨。派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议,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新区法院党组议事规则》等学习内容,党组成员围绕“全面准确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党组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主题开展学习研讨。(2)指导派出法院党组强化自身议事制度建设。制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范围、内容和决策执行程序,强化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3)指导派出法院党组做实决策执行程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范围和内容,清晰“三重一大”会前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的决策执行程序,规范党组会“三重一大”问题各项待研究议题均需书面整理、在会议召开前分发给党组成员的会议程序,提升党组决策的水平和质量,强化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29.关于对机关党建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全市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试行)》。制定《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方案》,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扎实开展2024年度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2)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整改以来,党组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6次,充分发挥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作用。

30.关于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1)修订考核办法。修订完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全员考核工作办法》,细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将党建工作纳入部门共性指标考核内容。(2)开展党建品牌创建。下发《关于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院机关所有党支部均申报党建品牌,6篇机关党建调研课题报告上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3)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定《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方案》,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了评议,并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进行通报。各党支部根据2024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上的查摆的问题,形成2024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整改清单。(4)开展意见建议征集。积极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作创新大赛暨“我为发展献良策”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共报送意见建议12条。(5)审查党课讲稿。针对部分专题党课讲稿中未结合实际工作的问题,立即组织专人对每篇讲稿进行审查,并下发通知限期整改,确保支部书记党课讲稿紧密贴合工作实际,较好实现以讲党课促推工作提质增效的目的。

31.关于党建制度落实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落实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及时下发组织生活会通知,明确组织生活会的召开要求和查摆方向,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活动。(2)优化主题党日活动。精心设计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与党员工作岗位确定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将主题党日纳入党支部重点工作提醒单,整改以来,先后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保密工作、宪法宣传日、学雷锋等主题党日活动。(3)强化党建督查。结合2024年底市直机关党建督查工作,组织开展中院机关党建督查,对党支部灯塔e支部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向各党支部反馈问题并督导完成整改。

32.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对党支部指导监督力度。制作并公开发展党员明白纸,明确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等五个环节中的详细程序和注意问题。(2)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中院机关党委对2019年以来新发展党员档案完成全面自查工作,针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承担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进行询问调查、作相关说明,形成相关材料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复核通过。

3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凡提四必”要求,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政策,细化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备案各个环节,从严管理人事档案,确保选拔任用规范有序。

34.关于干部培养交流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充分开展干部摸底调研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开展干部选拔、职务晋升工作,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选派业务一线干部参与重点任务,推动干部队伍良性发展。

(四)关于抓巡察整改韧劲不足,“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实方面问题

35.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情况反馈意见。制定中院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形成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承办科室和整改时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2)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协调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扛起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职能职责,不断加大分管责任部门的调度力度,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全程监督指导,构建党组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整改办公室统筹督导、责任部门落实见效、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3)持续加强跟踪督办。细化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承办科室、承办人和完成时限,实施“挂图作战”,建立“台账式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4)深入开展司法巡查。聚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权力运行、审判监督管理、司法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定期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5)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市县法院一体整改。同步研究提级巡察法院的反馈意见,梳理共性问题,制定《巡察反馈共性问题市县法院一体整改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指导各县市区法院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应制定了本单位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36.关于问题整改出现反弹问题的整改情况:(1)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整改以来,完成修订《中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关于落实院庭长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等25项规章制度。(2)定期“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持续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紧盯典型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重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对照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问题出现反弹。(3)强化督导问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扛牢责任,通过“台账式管理”调度整改工作进展,不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督导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并对任务完成情况逐一考核验收、对账销号,坚决防止不担当、不作为、影响整改工作进展的情况出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市委巡察整改为切入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牢审判机关政治属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通过“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持续发力抓好问题整改。继续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紧盯典型问题整改不放松,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不达目标绝不收兵。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效率,同时深刻反思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重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务求实效。

(三)着力构建制度长效机制。把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和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与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以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改革创新,推动制度机制的废、改、立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的成效成为工作常态,促进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

(四)深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以政治机关要求统领、推进法院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成果深化运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密切贯通起来,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机融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省法院“三强三优”专项活动部署和全市法院“司法服务提升年”“十大服务提升行动”要求有效衔接起来,在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理思路、促发展,奋力开创全市法院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5175609;电子邮箱jnzyjypxc@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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