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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机关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发布日期:2026-03-27 11:05 信息来源: 济宁市纪委监委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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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至27日,市纪委监委机关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朝辉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用好“五学联动”机制,把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抓好自身学习教育上走好第一方阵。

会议强调,要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开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监督、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紧扣市委“1395”思路布局,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以监督实效保障发展蓝图变为现实。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全力抓好整治项目和民生实事,严肃查处数据造假、劳民伤财等违背正确政绩观的突出问题,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从严查处政绩观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用好典型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会议要求,要坚持将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务实举措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要增强履职本领,强化精准施训,通过跟班锻炼、以干代训等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养和实战能力。要弘扬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要加强严管严治,严密“大内控”机制,从严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坚决防治“灯下黑”,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读书班期间,学员们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机关部室(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所属事业单位、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读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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