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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宁市纪委监委开展2026年度年中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围绕本年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查办的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并对2025年以来该领域案件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体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市纪委监委加强质量管控、深化以评促改、强化业务指导,全方位提升查办案件质效。
为从源头把控案件质量,该市纪委监委精准运用提前介入审理程序,将质量管控关口前移至审查调查一线,确保案件审理人员及时全面了解案件“活情况”,并综合采取书面反馈、会商研讨等方式对事实认定、纪法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分析解决审查调查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形成工作合力。
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建立“日常评查、专项评查、集中评查”三位一体案件评查体系。既聚焦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实体与程序问题,采取清单式反馈、跟进式整改,也紧盯执纪执法过程中常见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选择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评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政策策略运用、证据标准把握等方面不断规范统一。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于每年年初和年中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全系统案件质量集中评查,组织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分片区交叉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逐案制作问题清单,量化评分,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为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质量,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对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审工作办法》,组建审理骨干人才库,对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协审,从程序手续、事实认定、条规适用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帮助基层案件审理人员熟练掌握程序规范、取证标准等相关要求。
此外,针对案件审理和评查中发现的易发多发问题以及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等疑难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定期编发《案件实务提示》《审理实务手册》,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促进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