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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用好巡察利剑 深化政治监督
发布日期:2026-08-18 22:15 信息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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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济宁市任城区坚定扛牢巡察主体责任,把准巡察监督工作方向,持续深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扎实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已完成9轮常规巡察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2次专项巡察,正在开展的第十轮巡察结束后,全面完成本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该区制定《关于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整改成效更加显著、队伍建设更加有力等五个方面的工作目标,确保巡察监督方向不偏、推进有力、震慑常在。区委巡察办出台《关于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意见》,制定“3+X”分类巡察标准,对374个村(社区)分类施策,制定差异化监督重点,制发履职事项提醒清单。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巡察监督的意见》,明确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43条监督重点,了解“一把手”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5个方面的情况。

为推动贯通协调,任城区建立巡察机构与人大、政协、信访等16家部门单位协作机制,完善部门协作意见,明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共用工作流程。统筹凝聚巡察、审计监督合力,健全“巡审联动”工作机制,优化巡察组、审计组“组组联动”运行模式,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能,实现村(社区)“巡审联动”全覆盖。将区委巡察工作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常态化与整治专班和监督专班在信息、力量、成果等方面强化配合协作,深入开展校园餐、“三资管理”等监督检查,累计发现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4个,移交问题线索173件,震慑效应充分释放,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为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该区从程序、责任、机制入手,构建程序全流程规范、责任全方位压实、机制全链条贯通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程序上,出台《巡察反馈工作规定》《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办法》等14项制度,同步绘制工作流程图;责任上,制定区级领导、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和被巡察党组织8项职责任务清单,推动各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上,建立健全整改会商、评估、问责机制,完善成果综合运用机制。夯实整改成效,组织财政、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专业力量,逐轮逐村实施评估,实现村(社区)巡察整改评估全覆盖。深化成果运用,制定《巡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围绕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制发巡察建议22份,开展小微权力运行、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26次,以点上整改推动全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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